阿荣旗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
信息来源于:阿荣旗国土规划局 发布时间:2011/4/9
办理事项:临时建设用地
办理方式:承诺办理
办理程序:
1、国土资源局窗口受理申请;
2、窗口人员初审受理所报材料,报件齐全送国土资源局,待批准后返窗口;
3、由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批文。
办理依据:《土地管理法》第57条
办理条件: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、供地政策
申报材料:临时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及要求
(一)文字材料
1、临时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
2、临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
3、临时建设项目用地现场查看记录表
4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
(二)图件材料
1、临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
2、临时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
办理时限:那吉镇内3个工作日,乡镇5个工作日
收费项目:临时用地管理费
办理事项:建设用地批准书
办理方式:承诺办理
办理程序:
1、国土资源局窗口受理申请
2、窗口人员初审受理所报材料,报件齐全送国土资源局,待批准后返窗口
3、由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批文
办理依据:《土地管理法》相关条款
办理条件: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、供地政策
申报材料
(一)文字材料
1、有偿使用土地提供;
(1)审查并拟审查意见;
(2)可研报告批准文件;
(3)投资者身份证明;
(4)城市规划区内应有规划用地许可证;
(5)用地平面图;
(6)有关部门审核意见材料
(7)现场勘测图
(8)审核土地等级、面积、权属、地类
(9)评估地价报告书
2、划拨土地提供
(1)用地申请
(2)立项文件
(3)规划区内应有规划用地许可证
(4)用地平面布置图
(5)有关部门审查意见
(6)用地有无纠纷
(二)报件材料数量要求
1、属国务院批准的项目,文字材料一式八份,报市局六份,图件五份,报市局三份。
2、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,文字材料一式六份,报市局四份,图件材料一式四份,报市局二份
办理时限:那吉镇内3日,其他乡镇5日,报批除外
收费项目:征地管理费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,耕地造地(开垦)费
办理方式:承诺办理
办理程序:
1、国土资源局窗口受理申请;
2、窗口人员初审受理所报材料,报件齐全送国土资源局,待批准后返窗口;
3、由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批文。
办理依据:《土地管理法》第57条
办理条件: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、供地政策
申报材料:临时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及要求
(一)文字材料
1、临时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
2、临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
3、临时建设项目用地现场查看记录表
4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
(二)图件材料
1、临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
2、临时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
办理时限:那吉镇内3个工作日,乡镇5个工作日
收费项目:临时用地管理费
办理事项:建设用地批准书
办理方式:承诺办理
办理程序:
1、国土资源局窗口受理申请
2、窗口人员初审受理所报材料,报件齐全送国土资源局,待批准后返窗口
3、由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批文
办理依据:《土地管理法》相关条款
办理条件: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、供地政策
申报材料
(一)文字材料
1、有偿使用土地提供;
(1)审查并拟审查意见;
(2)可研报告批准文件;
(3)投资者身份证明;
(4)城市规划区内应有规划用地许可证;
(5)用地平面图;
(6)有关部门审核意见材料
(7)现场勘测图
(8)审核土地等级、面积、权属、地类
(9)评估地价报告书
2、划拨土地提供
(1)用地申请
(2)立项文件
(3)规划区内应有规划用地许可证
(4)用地平面布置图
(5)有关部门审查意见
(6)用地有无纠纷
(二)报件材料数量要求
1、属国务院批准的项目,文字材料一式八份,报市局六份,图件五份,报市局三份。
2、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,文字材料一式六份,报市局四份,图件材料一式四份,报市局二份
办理时限:那吉镇内3日,其他乡镇5日,报批除外
收费项目:征地管理费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,耕地造地(开垦)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