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
信息来源于:阿荣旗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:2011/4/9
办理事项:基本建设项目立项
办理方式:承诺办理
办理程序:
1、发改局服务窗口受理
2、旗发改局项目办审核材料
3、旗发改局下达项目备案(备案权限内)。
4、根据项目备案、审批、核准权限适时上报。
办理依据:
1、国发{2004}20号国务院《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
2、国发改委第40号令
3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{2005}290号《关于印发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》
4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{2005}100号《关于批准自治区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》
办理条件:
具备办理程序所需要件予以办理,企业自筹资金3000万元以下备案项目
申报材料:
1、建设项目请示。 2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。
3、国土资源部门土地预审意见。 4、环保部门意见。
5、资质可研报告。 6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7、企业与金融部门贷款协议(涉及贷款项目)。
8、水利部门用水意见(用水较大的)。
9、资金来源证明。
办理时限: 3天(根据审批权限,具体情况具体办理)
收费项目: 无
办理方式:承诺办理
办理程序:
1、发改局服务窗口受理
2、旗发改局项目办审核材料
3、旗发改局下达项目备案(备案权限内)。
4、根据项目备案、审批、核准权限适时上报。
办理依据:
1、国发{2004}20号国务院《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
2、国发改委第40号令
3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{2005}290号《关于印发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》
4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{2005}100号《关于批准自治区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》
办理条件:
具备办理程序所需要件予以办理,企业自筹资金3000万元以下备案项目
申报材料:
1、建设项目请示。 2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。
3、国土资源部门土地预审意见。 4、环保部门意见。
5、资质可研报告。 6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7、企业与金融部门贷款协议(涉及贷款项目)。
8、水利部门用水意见(用水较大的)。
9、资金来源证明。
办理时限: 3天(根据审批权限,具体情况具体办理)
收费项目: 无